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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修订日期:2010年08月05日 201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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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肌苷口服溶液[药典]

Inosine Oral Solution[药典]

Ji Gan Kou Fu Rong 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肌苷,辅料为醋酸氯已定、香精、甜菊素。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0H12N4O5
分子量:268.23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消化系统药物 >> 肝病辅助治疗药 >> 其他肝病辅助治疗用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血液和造血系统药 >> 促白细胞增生药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液体。

作用类别:

本品为辅助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规格:

10毫升: 0.2克;20毫升 : 0.4克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偶见胃部不适。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0.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棕色玻璃瓶,每盒装10支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628

生产企业: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102100
【省份/国家】北京
【电话】010-69182080
【传真】010-69144756
【主页】http://www.unison-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