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日期:2007年03月28日
亚砷酸氯化钠注射液
伊泰达
Arsenious Acid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Ya Shen Suan Lv Hua Na Zhu She Ye
亚砷酸、氯化钠
亚砷酸的化学名称:三氧化二砷
分子式:H3AsO3(As2O3+3H2O<=>2H3AsO3)
分子量:126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肿瘤药 >> 抗肿瘤药物 >> 其他抗肿瘤药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味微咸。
本品为抗肿瘤药物,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原发性肝癌晚期。
(1)每支10ml含本品10mg
(2)每支5ml含本品5mg
1.治疗白血病的用法用量:成人每日一次,每次10mg(或按体表面积每次7mg/㎡),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3~4小时,四周为一疗程,间歇1~2周,也可连续用药。
儿童每次0.16mg/kg,用法同上。
2.治疗肝癌的用法用量:每日一次给药,每次7-8mg/㎡,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3~4小时,两周为一疗程,间歇1~2周可进行下一疗程。
本品的不良反应与患者个体对砷化物的解毒和排泄功能以及对砷的敏感性有关,临床观察表明本品毒副反应轻,较少出现骨髓移植和外周血象(主要是白细胞)的下降,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
1.食欲减退、腹胀或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及腹泻等;
2.皮肤干燥、红斑或色素沉着;
3.肝功能改变(AST、ALT、r-GT及血清胆红素升高等);
4.其他:关节或肌肉酸痛、浮肿、轻度心电图异常、尿素氮升高、头痛等、极少见精神及精神症状等。
5.由于本品在肝癌患者中的半衰期延长,因此临床应用中应关注砷蓄积及相关不良反应。
非白血病所致的严重肝、肾功能损害、孕妇及长期接触砷或有砷中毒者禁用。
本品为医疗用毒性药品,请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观察使用。
1.用药期间出现外周血白细胞过高时,可酌情选用白细胞单采分离,或应用羟基脲、高三尖杉脂碱、阿糖胞苷等化疗药物;
2.使用过程中出现肝、肾功能异常,应及时做针对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必要时停药;
3.如出现其他不良反应时,可对症治疗,严重时可停药观察;
4.遇未按规定用法用量用药而发生的急性中毒者,可用二巯基丙磺酸钠类药物解救。
本品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则不宜哺乳。
未发现儿童用药引起异常情况的报道,但建议儿童不宜将本品作首选药物治疗。
未发现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引发异常情况的报道。
0. 在本品的使用过程中,避免使用含硒药品及使用含硒食品。
尚未发现因亚砷酸氯化钠注射液用药过量引起急性中毒的报道;如使用本品过量引起急性中毒,可用二巯基丙磺酸钠类药物抢救。
亚砷酸的作用机制目前尚不十分清楚。在体外试验中,亚砷酸能够引起NB4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细胞的形态学变化、DNA断裂和凋亡。亚砷酸也可以引起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维甲酸受体融和蛋白(PML/RAR-α)的损伤和退化。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Beagle犬连续90天静脉注射亚砷酸0.1、0.3或3.0mg/kg/天,低、中剂量组动物在给药末期出现心率下降,高剂量组动物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均显著降低。停药后组织病理学检查可见高剂量组动物部分出现肝细胞变性或坏死,肾小球萎缩,肾小球囊内出现嗜酸性细胞和炎性细胞浸润及坏死细胞,睾丸中大部分曲细精管细胞层次减少,精子生成受抑制。
遗传毒性:亚砷酸对细菌、酵母和哺乳动物细胞无明显的致突变作用。但人纤维原细胞、人淋巴细胞试验、中国仓鼠卵巢细胞和中国仓鼠V79肺细胞体外试验显示亚砷酸具有致断裂作用,小鼠骨髓微核试验也显示亚砷酸可导致细胞染色体畸变的发生率升高。
本品静脉给药,组织分布较广,停药时检测组织中砷含量由高到低依次为皮肤、卵巢、肝脏、肾脏、脾脏、肌肉、睾丸、脂肪、脑组织等。停药四周后检测,皮肤中砷含量与停药时基本持平,脑组织中含量有所增加,其他组织中砷含量均有所下降。
本药治疗APL患者的药代动力学检测:持续2h静脉滴注10mg As2O3注射液,高峰浓度(CMAX)为0.94±0.37mg/L,达峰时间(Tpeak)为4h,达峰后血浆砷被迅速清除,血浆浓度半衰期(T1/2β)为0.89±0.29h;清除半衰期(T1/2β)为12.13±3.31h;系统清除率(CLS)为1.43±0.17L/h,分布容积(VC)为3.83±0.45L,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为7.25±0.97mg.h-1。在持续用药过程中,药代动力学参数基本保持一致。治疗中,24h尿排砷量为每日给药量的1%~8%。指(趾)甲和毛发砷蓄积明显增加,可高达治疗前5~7倍。停药后,尿排泄的砷和末梢蓄积的砷则逐渐下降,结果表明,本品是治疗APL较安全有效的药物。
在肝癌患者中使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研究:通过原子荧光法来测定血浆中的砷的浓度,13例原发性肝癌患者持续4小时内静滴本品10mg,14天为一疗程。血浆分布半衰期为0.0711±0.0272小时,血浆清除半衰期为23.936±18.384小时,AUC1551.576±980.384ug*h/L,与治疗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时的血浆清除半衰期相比明显延长,而且个体差异大,增加剂量或者延长时间能否引起砷蓄积中毒尚待进一步研究。
遮光,密闭保存,避免冰冻。
低硼硅玻璃安瓿装,5支/盒。
24个月
WS1-(X-039)-2003Z
10ml:10mg国药准字H19990191
5ml:5mg国药准字H2003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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