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与玻璃体积血是两种疾病。
高血压是一种以人体循环中的血压、舒张压、收缩压、舒张压为主要特点的高血压,其临床表现为收缩压在140mmHg以上,舒张压在90mmHg以上,可伴有心、脑、肾等器官的功能性及器官损伤。在临床上,高血压是一种最普遍的慢性疾病,在心血管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高血压会导致心脏、大脑、肾脏、视网膜等器官的损伤。
玻璃体积血是一种由于眼睛损伤或视网膜血管性病变引起的一种常见的并发症,这种情况会导致患者的视力受到损害,同时还会引起角膜的损伤。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结果也不尽相同,需要结合患者的出血量、出血吸收的程度、眼睛的反映等因素,及时做出相应的治疗。玻璃体内出血性病变主要有外伤、自发性、糖尿病及外科治疗等。高血压、血压异常、脉络膜、视网膜的严重变性、肿瘤等都是自发的玻璃容积血,如果血压突然异常升高,就会引起玻璃容积血。
问题分析:一般在没发现异常情况时也要术后一周、一个月,2-3个月,然后根据情况半年至一年复查。
意见建议: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指导意见: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确诊继发青光眼及玻璃体积血,建议给予降眼压,应用活血化瘀药物促进出血吸收,积极治疗原发病。
大多数玻璃体积血的病例往往是可以自行吸收的,但是需要4-6个月的时间,所以不一定需要做手术。
在开始治疗之前,一般应该观察3-4个月的时间,如果在这期间玻璃体混浊没有明显的减轻,那么可能需要尽快的进行药物治疗或者是手术治疗。但是眼外伤导致的玻璃体积血,在受伤后的1-2周,一定要尽快的进行手术,避免血液对周围组织造成影响,出现玻璃体积血之后一定要尽快的进行治疗。
指导意见:你好,你的情况最好还是找中医进行辩证治疗,单纯的靠自己说病症还是不好说明是否正确的,建议积极的进行治疗为好,
指导意见:如果病人有青光眼的倾向,使用阿托品和复方托吡卡胺可导致青光眼。如果没有青光眼的倾向,用那些药不会导致青光眼。就算药物导致了青光眼,也不至于一下子无光感。可能是病人出现了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所以才很快就导致没有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