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复发,那么是不能停药的。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重型精神病,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临床上往往表现为症状各异的综合征,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患者一般意识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过程中会出现认知功能的损害。病程迁延,呈反复发作、加重或恶化,部分患者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但有的患者经过治疗后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在精神症状缓解后,患者已经痊愈了,还是要坚持服药2~3年。因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痊愈过后的三年间,复发率很高,复发之后治疗起来会更加费力。患者一定要按照疗程服药。
若是第一次发病,起病年龄较大,阳性症状明显,治疗效果好,无家族史等,可服药三年或五年。若起病年龄较小,经正规系统治疗残留一些症状,有家族史,病前性格孤僻、少语等,即使是首次发病也应服药五年或以上。
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第一次发病,起病年龄较大,阳性症状明显,治疗效果好,无家族史等,可服药三年或五年左右。第二次发病,不管效果如何,一般服药5-10年,若是第三次发病,需长期服药。
通常需要服药2年-3年左右,但是也有一些病人,因为治疗的不彻底,经常复发,可能就要有一个终身服药,精神分裂症为慢性疾病,且病程迁延,复发率较高,因此精神分裂症病人需长期服药。
一般最少服用2至5年的时间。出现病情非常稳定,能正常的语言交流和生活自理,这种诊断有一定的疑问,有可能是诊断出现错误,可能是情绪方面的障碍现在复发过程中,病情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