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情况如下: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缓解后可以正常怀孕,选择适当的时机妊娠,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状况以及妊娠结局均有一定的影响。患者在孕前应进行咨询及评估,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孕前准备。孕期应坚持使用泼尼松,以最低剂量达到控制病情,抑制红斑狼疮活动为目的,病情活动时应增加剂量。在分娩时也应增加激素剂量。
患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怀孕,但是有具体要求。
若是已经将红斑狼疮控制稳定,在病情稳定半年以后,用药很少或几乎不用药,这些女性患者是可以怀孕的。
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建议怀孕前严格判断是不是病情稳定期,很少甚至停用3个月以上免疫抑制剂,通常是可以怀孕的,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脏器受累。
如果孕期检查、监测严格,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可以足月分娩。
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可以导致多系统、多脏器损害的,但这个病规范治疗也是可以治疗的很好的,系统性红斑狼疮的25年生存率,大于75%,很多系统性红斑狼疮也是很长寿的。
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自身免疫病,发病特点是会出现多系统的损伤,比如皮肤、黏膜、浆膜、心、神经系统以及肝脏、肾脏和肺脏等。这个疾病由于会影响到身体的多系统,如果不经过系统的治疗往往预后差,严重的会危及到生命。
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正常怀孕。
女性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在病情缓解后进行正常的怀孕,女性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妊娠可以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生长发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在怀孕之前到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怀孕前的准备,在怀孕后坚持使用泼尼松来控制病情。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预期寿命存在个体差异,不同患者发病过程、临床表现不完全一致。若病情稳定、积极科学治疗基础上,多数患者5年存活率可以达到90%以上,10年存活率在85%以上。但若未发病初期即出现严重脏器受累,如肾功能不全、神经脊髓病变等危险因素者,愈后相对较差,甚至过早出现死亡。目前多数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均可控制良好,带病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