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得了慢性阑尾炎可以积极的进行治疗。
孕妇在患有慢性阑尾炎后,能接受医生指导,使用某些药物处理,千万不要随便吃一些药,以免给胎儿带来不利后果。因为阑尾是人体中最常见的一个器官之一,一旦患病就会引起腹痛、发热等症状。若情况无法改善,应考虑手术,争取做到前期,后期若有较大风险,操作较困难。恢复后要注意休息,饮食清淡易消化。
在哺乳期出现有慢性阑尾炎的病情发作,在哺乳期间可以用药物,是停止喂奶后输液治疗。可以考虑通过输液进行治疗,可以告诉医生现在是哺乳期尽量选用对婴儿影响小的药物进行治疗,必要情况下在用药期间要暂停哺乳。
若患有慢性阑尾炎有腹泻,具体办法如下:
1,慢性阑尾炎在临床上一般不会出现腹泻的症状,但是如果阑尾炎的感染弥漫到了周围的肠道也是有可能引起腹泻的症状的。慢性阑尾炎这种疾病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腹部的疼痛,主要是在右下腹部的疼痛比较明显。
2,很多的病人啊,一般发生在饱餐之后或者是运动之后,或者是哪受凉之后都会引发这种疾病的发生,也可以造成一些消化道系统的反应,病人常有一些消化不良、食欲下降的症状。
3,另外患者用自己的手掌按压患处的话,会感到明显的压痛,主要位于右下腹部一般的范围可能比较小,但是如果长期如此的话,可能范围会扩大。
慢性阑尾炎的主要症状就是右下腹的长期的慢性疼痛。它可能跟进食有关,跟运动有关,就是在进食或者运动以后出现右下腹的不适。尤其是在犯过或者是发作过急性阑尾炎的病人,在急性期过去以后,经常会出现右下腹的慢性疼痛,这时候都可以归结为慢性阑尾炎的可能性。可以到医疗机构进行阑尾的切除手术。如果没有条件,不能进行阑尾切除手术,在疼痛发作期也可以少量口服抗生素,进行炎症的控制。
指导意见:哺乳期患有慢性阑尾炎。建议局部麻醉下手术治疗。输液使用头孢类抗生素。短期使用不会导致新生儿耳肾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