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怀孕糖筛通常是在孕24-28周的时候做。具体分析如下:
孕24-28周以前是怀孕后做糖筛的最佳时机。首先是空腹,取血后饮用葡萄糖粉,在饮用糖水后1小时和2小时进行血液检测。正常情况下,如果是空腹血糖在5.1mmol/L以下,在服用糖后1个小时内的血糖在10mmol/L以下,在服用糖2个小时内,血糖值在8.5mmol/L以下,如果出现血糖值高于或高于标准值,则属于妊娠合并糖尿病。
孕妇糖筛6个月内做。
怀孕期间如具备条件,建议每位孕妇进行糖筛,糖筛就是指糖尿病的筛查,孕妇糖尿病筛查应进行数月,对广大普通女性而言,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多集中于妊娠6个月内,即从24周时起。主要是由于早孕期若进行糖筛,由于早孕期母体对于糖分的需求量比较高,会造成生理性的血糖降低,在此条件下,若制作糖筛,可能掩盖了孕妇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故建议一般孕妇于妊娠6个月前后进行糖尿病筛查。一般认为早孕期进行糖尿病筛查是为了避免发生妊娠并发症,从而减少母儿之间的风险因素。但有些特殊情况,要求早孕期开始即进行糖尿病筛查,如家族中有糖尿病病史,或孕妇自己以前有糖尿病子女。
孕妇糖筛是检查胎儿是否有患上唐氏的风险。
唐氏筛查是一项针对唐氏综合症的产前筛查测试,它通过测试母体的血液,来确定胎儿是否存在患有唐氏综合症的风险。如果测试结果是高风险,就应该做羊膜穿刺术或绒毛膜绒毛。对于34岁以下的孕妇,筛查应在孕15-20周进行,最好在16-18周内进行。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女性应该直接做羊膜穿刺术或绒毛膜穿刺术。
怀孕期间进行糖耐量筛查,以确定孕妇患妊娠期糖尿病的可能性,提示每位孕妇应进行糖耐量筛查。
因为在没有糖耐量筛查的情况下,会漏掉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而且妊娠期糖尿病对孕妇自身和胎儿均有严重影响,有的孕妇由于不愿饮用糖水,所以会选择偶尔进行血糖监测,这样的方式也是错误的。甚至偶有血糖监测,亦无法清楚有无妊娠期糖尿病,因此,仍建议孕妇怀孕期间均按标准流程筛查糖耐量。通常推荐妊娠24周时做糖耐量筛查。如妊娠前已证实糖尿病史,则此种情形属少见,怀孕期间可不必进行糖尿病筛查,直接按妊娠合并糖尿病治疗。
糖筛不可以不做,糖筛是在怀孕期间筛查糖尿病的一种检查方法,一般是主要针对身体肥胖的孕妇,如果不属于唐筛高危,就不会强制患者抽血检查,应建档立卡定期复查,在指导下做好孕期检查,唐氏筛查四维彩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