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损伤请问传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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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胱损伤请问传染吗
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胃溃疡传染不传染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具体内容如下:
胃部溃疡一般不会通过自身的方式传播到别人身上,但是也存在着相互感染的风险。幽门螺杆菌的感染是导致胃部溃疡的重要因素,而胃部溃疡的发病机制是由消化系统引起的。如果和病人共食一副碗筷、一盘蔬菜,细菌会通过消化系统传染给病人。不过,这些细菌并不是全部都能传染,并且不一定每个人都会得病。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餐前、餐后要勤洗手,注意个人的卫生。

曹键副主任医师外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已帮助用户:0
擅长:普通外科常见疾病(甲状腺结节、疝、胆囊结石等)、胃肠道肿瘤(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胃肠道间质瘤等)、腹腔镜微创手术等。

传染性软疣通常可以传染。
传染性软疣是由传染性软疣病毒感染所致的传染性皮肤病,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等传播,只要接触就有可能传染,常在公共浴池或游泳池被传染,因此传染性软疣通常能传染。传染性软疣患者的皮肤上发生有蜡样光泽的丘疹,直径约2至5毫米。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已帮助用户:0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胳膊上的疣会传染,可通过触摸传染。
胳膊长有疣,是由人类乳头瘤病毒感染所致,该病毒传染性很高,人体抵抗力较低时,正好皮肤的局部出现了破损,人类乳头瘤病毒入侵则易长疣体。较常见的类型为寻常疣,扁平疣等。手触摸患者皮肤局部接触,可导致自体散播感染以及交叉感染。
要遵医嘱治疗,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已帮助用户:0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丙型肝炎传染途径通常为输血、母婴传播等。
由于HCV感染患者的病毒血症水平很低,因此输血和血液制品是主要传播途径。反复输入多个供血者血液或血液制品的人群,其感染丙肝的可能性较大。HCV抗体阳性的母亲可能会向新生儿传播丙肝病毒,如果母亲在分娩时丙肝病毒呈阳性,那么传播的风险会更大。还有其他的传播途径。还有一些传播途径不明的丙型肝炎。

赵金秋副主任医师传染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已帮助用户:0
擅长:擅长各种病毒性肝炎与非感染性肝病;不明原因发热等感染性疾病,特别是对慢乙肝及晚期肝硬化造诣颇深!长期进行急慢性肝病的基础及临床研究

HPV指人乳头瘤病毒,会通过性接触、共用物品等方式传染。
人乳头瘤病毒有多种不同的病毒类型,是诱发尖锐湿疣、宫颈癌等疾病的高危病毒,可以通过性接触进行传播,也要可能附着在马桶、浴巾、床单、内衣等物品上进行传染,还可能出现母婴垂直传播的情况。
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避免高危性行为,注意区分个人物品。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已帮助用户:0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乙肝由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所致,临床上主要表现为慢性乙肝。
一、慢性乙肝属于传染病的范畴,以血液传染为主,常用方法是输血,或采用白蛋白、球蛋白、冻干血浆等乙型肝炎病毒血液制品。
二、是母婴传播,即有乙肝的母亲在怀孕或者分娩时传染给胎儿。
三、长期的生活接触、怎样防范,通常采用的方法如下,尽可能少输血一点,尽可能不使用血液制品,预防母婴传播。
四、在妊娠期间应该避免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因为妊娠期会导致机体免疫力下降,容易造成病毒感染。可以产后24小时内,给胎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及乙肝疫苗三,定期检测以防乙肝扩散。

赵金秋副主任医师传染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已帮助用户:0
擅长:擅长各种病毒性肝炎与非感染性肝病;不明原因发热等感染性疾病,特别是对慢乙肝及晚期肝硬化造诣颇深!长期进行急慢性肝病的基础及临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