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29岁,四年前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一直服药两年,停药至今也已两年。
医生,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还能继续做一个正常人么?十分感谢!
如果是有复发,那么是不能停药的。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重型精神病,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临床上往往表现为症状各异的综合征,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患者一般意识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过程中会出现认知功能的损害。病程迁延,呈反复发作、加重或恶化,部分患者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但有的患者经过治疗后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第一次发病,起病年龄较大,阳性症状明显,治疗效果好,无家族史等,可服药三年或五年左右。第二次发病,不管效果如何,一般服药5-10年,若是第三次发病,需长期服药。
精神分裂症可以生孩子,只是如果父母一方有确诊精神分裂症,孩子患精神分裂症的概率为10%左右。如果父母双方都有精神分裂症,那孩子患精神分裂症的概率为40%左右。精神分裂症本身不是遗传性疾病,但是它的发病与遗传因素、环境因素、心理社会因素这些都有关系,其中,遗传因素在它的发病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发病不是医学上说的简单的显性遗传和隐性遗传,而是多基因的复杂的遗传方式。
经过治疗以后病情得到了恢复,这时他们就应该享受正常人的权利,进行正常的活动包括工作。参加工作,需要注意几点,坚持服药,尽管精神分裂症的预后效果良好,不要过早的从事,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神经的高度紧张,极有可能会导致患者复发。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精神疾病障碍。严重的会有幻觉和妄想,影响社会功能,无法参加工作。在恢复期不能参加,与人交往比较多,比如人力资源工作。不能参加熬夜时间比较长的工作,有夜班的工作是不行的。比较适合重复简单的工作,不需要费脑筋的。比如发宣传页,超市收银员。
不吃药是不可以的,抗精神病药物是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主要方法。服药时配以心理治疗。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平时适当的进行体育锻炼,有利于身心健康,多与家人沟通交流,不要有太大的心理生活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