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回答共8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夏永华
副主任医师
新乡医学院一附院皮肤科
三级甲等
擅长:银屑病,白癜风,性病、雀斑、黄褐斑、鱼鳞病、带状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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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分析:根据描述考虑血清固定,意见建议:血清固定是没有传染性的,一般无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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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亮梅
医师
太原化肥厂职工医院皮肤科
二级甲等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手足癣,银屑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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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你的滴度比较固定,不会成为神经梅毒,也不建议治疗,最好能定期复查,不要过于紧张,正常生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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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伟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生殖疣、宫颈疣、肛门疣、阴道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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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梅毒主要是感染梅毒螺旋体所致,这是一种病毒,主要是通过性行为进行传播,因此是性病的一种。当然,也具有其他感染方式。但相对来说非常少见,这些不常见的感染方式中,间接感染比较常见。
意见建议:梅毒的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足量用药的原则。只要配合医师坚持梅毒的治疗,就会收到减少并发症、治愈疾病、及早恢复健康的作用。治疗期间,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梅毒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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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晶石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生殖疣、阴道疣、宫颈疣等难治愈、易复发疾病...
问题分析:你好,梅毒是性传播疾病,梅毒不会自愈,积极治疗是重点。建议到正规的医院做详细的检查,这样才能对症治疗。
意见建议:神经性梅毒是梅毒的一种,危害很大,患者千万不能放弃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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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爽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男女性生殖器疣、男女性病毒疣及各类病毒疣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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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晚期良性 梅毒 。其基本损害为树胶肿,可能是对梅毒螺旋体抗原的一种炎症反应所致,其发病机制仍不甚清楚。显微镜下,活动性损害为肉芽肿病变,陈旧性损害为广泛的纤维化。在树胶肿内一般找不到梅毒螺旋体。此种炎症可侵犯任何器官,但最常见的是侵犯皮肤和骨骸。皮肤损害表现有真皮或皮下 结节 , 溃疡 性结节和树胶肿。结节常发生于面 三期梅毒 部、躯干和四肢,呈群集分布不对称
意见建议: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即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梅毒螺旋体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微生物,含有很多抗原物质。电镜下梅毒螺旋体的最外层为外膜外膜内是胞浆膜,两者之间是鞭毛。梅毒螺旋体从完整的粘膜和擦伤的 皮肤 进入人体后经数小时侵入附近淋巴结,2-3日经血液循环播散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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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兵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生殖疣、宫颈疣、肛门疣、阴道疣等方面的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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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你好,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的一种慢性全身性性传播疾病,也可以通过密切接触感染。一定注意隔离保护好和你密切接触的人不被感染。期间一定要注意休息,避免性生活,好性伙伴要同查同治,以免交叉感染反作,增加营养,提高身体免疫力。
意见建议:梅毒的具体的症状,一般开始时是在包皮内面或冠状沟、包皮系带、阴茎上出现米粒大小的圆形,椭圆形硬结或疹子,大多数为单发,周边坚硬,表面迅速糜烂、溃疡,但无脓或不适感觉。这个时候,如不及时,有可能在一个 月后发生更严重的二期梅毒,体重减轻、全身不适、慢性腹泻等并可导致机会性肺部感染或多发性出血、肿瘤等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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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孔文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男女性生殖器疣、男女性病毒疣、宫颈疣、阴道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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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抵抗力人体外存活力低,40℃时失去传染力,56℃3--5分钟、煮沸立即死亡; 潮湿的生活用品上可存活数小时,不耐干燥。对肥皂水和常用消毒剂70%酒精、0.1%石碳酸、0,1%升汞等敏感,耐低温。因此,潮湿的生活用品上易携带导致梅毒的病菌。
意见建议:三期梅毒可出现皮肤粘膜表现,也可侵犯心血管和神经系统。近年由于抗生素的广泛使用,典型的三期梅毒皮肤粘膜表现已非常少见。心血管梅毒可出现梅毒性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梅毒性冠状动脉炎、心肌炎等。神经系统梅毒,可引起脊髓痨及全身麻痹性痴呆,也可出现脑血管意外、脑膜炎等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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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春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 生殖疣、宫颈疣、 肛门疣、阴道疣以及HP...
问题分析:早期梅毒的在感染后两年以内,包括一期梅毒和二期梅毒,晚期梅毒的在感染后两年以上,即三期梅毒。晚期梅毒往往对人体的危害及其大,损害人体的内脏及神经系统,严重可导致死亡。
意见建议:梅毒这种疾病可以对患者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损伤,并且临床数据显示,梅毒的致死率,以及致残率是比较高的,所以,在确诊梅毒疾病之后,一定要做到及时正规的治疗,这点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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