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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查处10种药品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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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丽琼 来源:山西青年报 2015-05-14 11:34

昨日,《山西青年报》记者从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宣传行为的打击力度,太原市食药监局发布了2015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太原市有10种药品广告宣传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已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公告中公布的 10种药品均为国药准字号药品,在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有:夸大产品适应症 (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目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公告中涉及的药品广告品种纳入重点监管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购进渠道不规范、购销资质不齐全的药品,依法予以查处。公告中的 10种广告宣传违法的药品包括同仁安神丸、男宝胶囊、姚氏通络活血胶囊、同仁堂冠脉通4种处方药及郭泰恒大风丸、杨松林益气聪明丸、晶益消朦胶囊、气血固本口服液、舒尼逊滴耳油、人参补丸6种非处方药。

微评:药品是治病救命的,却有人在这上面做起了文章。夸大宣传,名不符实,甚至在媒体上找来 “药托”现身说法,以达到忽悠消费者的目的。这样的做法不仅违背药品宣传的相关规定,更加违背作为药商的基本职业道德。对于这样的药品广告当狠查严查,并且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药商的违法成本,让其惧怕造假。

关键词: 药品 假药 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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