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明确2015年~2017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各级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做到“机构落实、人 员落实、职责落实”,明确年度主题、目标和计划。鼓励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在改善医疗服务和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方面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通知要求,三级医院每年必须落实行动计划关于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改善流程实现住院全程服务、持续改进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相关内容。
3年内逐步落实行动计划关于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注重医学人文关怀促进社工志愿服务等方面要求。每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对前一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开展年度“优质服务示范医院(科室、岗位、个人)”创建活动等。
通知要求,根据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医疗服务最薄弱的环节,确定改善医疗服务优先领域,做到提出一项、落实一项。对尚不具备开展条件的行动计划内容,要纳入中长期工作安排,逐步努力达到行动计划要求。
要以医务人员积极性与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评判标准,不断调整和完善有关措施,常态化、常规化改善医疗服务。及时了解和跟进医疗机构落实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善于发现好经验、好典型,组织宣传推广,增进社会各界对医疗卫生工作的尊重、理解和支持。
今年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起在全国医疗系统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大力推进深化改革和改善服务,通过改善环境、 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科技支撑等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