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纪委通报了六起涉医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其中四起为收受贿赂,涉及鹤壁市中医院(康复医院)原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杨建福,鹤壁市人民医院器械科原科长李伟,山城区卫生局原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娄向阳,淇县人民医院原工作人员李想。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行业作风转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六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鹤壁市中医院(康复医院)原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杨建福收受贿赂案件。杨建福任市中医院院长期间,先后以借为名索要、收受与其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现 金共计11.6万元,并在购置医疗设备、药品及付款事项上为公司提供帮助。2013年12月,淇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杨建福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2014年4月,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杨建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鹤壁市中心血站原站长冯天福、原副站长丁长庆、辛金祥收受药品回扣案件。2004年至2011年期间,冯天福、丁长庆、辛金祥在设备采购、药品耗材购置中,多次收受厂家、销售代表的回扣。
其中:冯天福收受贿赂10.2万元,2014年8月被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同年10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丁长庆收受贿赂 5万元,2014年5月被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同年7月被开除党籍、公职;辛金祥收受贿赂14万元,2014年8月被淇县人民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十一年,同年10月被开除党籍、公职。
鹤壁市人民医院器械科原科长李伟受贿案件。2012年至2014年,李伟利用担任鹤壁市人民医院器械科副主任、科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医疗器械公司给予的现金共计4.8万元。2015年3月,李伟犯受贿罪被淇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山城区卫生局原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娄向阳受贿案件。2010年至2012年,娄向阳在担任山城区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 便,为山城区卫生防疫站副站长杨某某负责的疫苗购进工作提供便利与照顾,分7次收受杨某某现金13900元。2014年12月,娄向阳犯受贿罪被山城区人 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5年3月,山城区监察局给予娄向阳开除公职处分。
淇县人民医院原工作人员李想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收受贿赂案件。2014年4月至5月期间,淇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李想利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职务之便,先后为他人违规办理9张出生医学证明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现金2.77万元。2015年4月,李想因犯受贿等罪被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 月,同年6月被淇县人民医院开除公职。
浚县中医院原财务科副科长秦具叶挪用公款案。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秦具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银行缴款单和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挪用 183万余元公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给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2014年4月15日,浚县中医院给予秦具叶开除处分;2014年12月,秦具叶因挪用公款 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