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属常见的消化道疾病,相应的治疗用药也品种繁多。然而,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的3位医生却最喜欢选择某一厂家的“泮托拉唑钠”。因为,凡卖出一支,他们就可以得到4元钱的回扣。
该院消化内科在科室主任的带头下,主任收钱、主任医师记账、副主任医师管钱……从2012年到2014年的两年时间内,3人共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约70万元。 日前,成都中院二审宣判,该院消化内科及3名医生构成单位受贿罪,3名医生获刑、该科室被罚20万元。除已退赔的赃款人民币23万余元予以没收外,其余赃款将继续追缴。
群众举报
主任收钱医师管账 3医生收回扣被诉
案发前,蒲某是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的消化内科主任,主任医师岳某某是科室管理小组成员,董某某则是该科室的副主任医师。
经3人商议,从2012年1月起,消化内科在特定的医药代表处购买药品,然后按照药品实际用量收受回扣。并商定由蒲某、岳某某主要负责收钱,岳某某负责记账,董某某负责管钱,收取的回扣主要按一定标准发放给科室内的医生,部分用于科务开销。
2014年6月前后,有人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举报此事。6月25日,3人被通知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其间,3人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随后,检察机关将行贿的医疗代表挡获。目前,行贿人杨某已另案起诉。
案发后,蒲某退出赃款人民币85000元、岳某某退出赃款人民币132000元、董某某退出赃款人民币8600元。同时,消化内科其他部分医务人员退出赃款人民币10100元。
目前,上述款项由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扣押。
清单曝光
买药收回扣 消化内科两年收了70万
10日,记者见到该案的二审判决书,其完整记录了3人收受回扣的金额。
据统计,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期间,消化内科共使用132549支泮托拉唑钠,共收取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530196元。
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消化内科在购买注射用头孢西丁钠时,每支收取14元作为回扣,共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87738元。
此外,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消化内科在购买8753支康艾注射液时,每支收取10元作为回扣,共收取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共计87530元。
法院判决
构成单位犯罪 3人获刑科室被罚20万
成都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作为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的内设部门,该院消化内科以部门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违法所得归部门占有并支配,为医药代表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受贿罪。
蒲某作为消化内科主任,其明知收取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是违法行为,仍与科室其他人员共同商议、决定非法所得的分配方式,又曾参与直接收取药品回扣及向其 他科室人员发放科室收取的药品回扣,其行为构成单位受贿罪。此外,参与收取回扣和记账的岳某某、董某某也均构成单位受贿罪。
鉴于蒲某、岳某 某到案后协助侦查机关抓捕医药代表杨某等立功表现。判决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蒲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九个月,缓刑一年;岳某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董某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此外,已退赔的赃款人民币23万余元予以没收,其余赃款将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