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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全员年薪制 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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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医学 2015-08-17 15:41

福建省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通知》,决定对全市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 年薪计算工分制。《通知》明确提出,严禁给科室和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年薪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 药、合理治疗。

实行目标年薪全员覆盖

在已实行医师(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的基础上,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护理、行政后勤人员全部纳入目标年薪制管理。各医院在市医改领导小组核定的 工资总额内进行分配,原则上医生、护士和行政后勤团队比例分别占50%、40%和10%,护士最高年薪应在医生的70%以内,行政后勤人员应在医生的 50%以内。从今年起,保安、保洁和转运岗位的外聘人员工资不再计入核定工资总额,改由医院的运行经费列支,计入医疗业务成本的劳务费科目。

三部分组成年薪计算工分

基础工分由职务工分、职称工分、工龄工分构成,比例不超过工分总额的30%。工作量工分以门(急)诊人次数、出院人次数等为依据计算,严禁按医疗服 务收费项目、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指标计算工作量工分。按照这个制度,员工拿到手的实际年薪=工分数×工分值(工分值=全院工资总额÷全院总工分 数)。奖惩工分包含医疗质量、帮扶基层、救援任务、患者满意度、医疗事故、药占比、门(急)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疗纠纷等项目。

低于定额标准费用予以奖励

按照市医改领导小组每年初核定各家医院的次均住院费用定额标准,在剔除如突发批量重症病人等不可控因素后,市医管中心对各家医院低于定额标准费用的部分按60%予以奖励,奖励部分另外增加到工资总额;超过定额标准费用的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并相应扣减工资总额。

严格落实“两个严禁”

严禁给科室和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年薪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实行年薪发放阳光化,即在发放上一年度年薪后,各家 医院必须将全院人员的年薪发放结果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科室、各部门,同时在院内局域网、院务公开栏等公开,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医改领导小组;配套单 项奖励制度,即学科建设、技术创新、优秀表彰、突出贡献等单项奖励,由医院在结余分配按规定提取的院长奖励基金中另行奖励,不列入工资考核计算。

公立医院医护人员薪酬年薪制的实行体现了“按劳分配、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使得一流业绩与一流报酬相统一,医生收益与单位效益相协调,与患者的利 益相合拍。医生免于科室创收指标的压力,患者看病贵的难题,让公立医院回归到公益性质、医生回归到看病的角色、药品回归到治病的功能,让医生为老百姓提供 简便、价廉、有效治疗的同时,让医生桌下的“灰色回扣”变成桌上的“阳光年薪”。医生,这样的薪酬分配您怎么看?

关键词: 公立医院 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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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贾晓威 2015-08-23 14:48

好的

魏秀丽 2015-08-18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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