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试行)2012版》规范和调整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新版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将
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试行。试行成功后,新版医疗服务价格将配合2017年全区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全面实施。
新版医疗服务价格将医疗服务分为综合医疗服务、影像学诊断类、病理学诊断类、临床手术类等11大类8754项服务内容,其中项目价格平均上调的为8类,下
调2类,1类为平移。项目价格平均上调幅度最大的是综合医疗服务类和临床手术治疗类,价格上调幅度为70%和60%.综合医疗服务类含163项医疗服务内
容,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治疗操作、护理和其他服务项目4个部分。临床手术类项目是所有医疗服务类别中项目最多的,达4843项,其中145项为新增项
目,其他项目平均上调幅度为60%.价格下调的两项分别为影像学诊断类(590项)和实验室诊断类(1104项),分别下调15%和10%.
自治区发改委新闻发言人王金豹表示,新版医疗服务价格制定的总目标,就是通过提高诊察、护理、手术、中医类等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等项目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自治区发改委分析认为,此次价格调整总体上患者支出不增加。对于门诊患者来说,诊察费标准上调明显,支出有所增加。原三级医院门诊挂号诊察费平均为6.6
元/人次,调整后取消挂号费,合并为诊察费平均16元/人次,人均增加9.4元。对住院患者来讲,虽然手术费用上调60%,但除口腔、整形、生殖系统等非
疾病治疗手术项目外,绝大部分项目都进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而且其他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也在逐步提高,报销范围在逐步扩大。同时,由于药品价格的逐步降低和
医用耗材的打包定价,也会控制住院费用的上涨。而对特殊的慢性病人来说,门诊治疗标准没变,这部分患者费用不增加。以我区2014年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收入
为基数进行测算,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可能增收15.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