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主任医(药、护、技)师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2)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五年以上;
(3)职称外语A级考试合格证书;中西结合专业可提供外语或者古文A级合格证书;
(4)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期间至少有三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正规期刊上发表(正规刊物目录见另一附件);
(5)近五年继续医学教育每年学分数不少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不少于10学分;
(6)计算机三个模块合格证书,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模块;
(7)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需称职岗位以上;
(8)参加职业道德培训并考试合格。
2、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主管药(护、技)师职务七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五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四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二年以上;
(5)职称外语B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中西结合专业可提供外语或者古文B级以上合格证书;
(6)担任主治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期间至少有两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正规期刊上发表;
(5)近五年继续医学教育每年学分数不少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不少于10学分;
(6)计算机三个模块合格证书,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模块;
(7)晋升副主任医师职务需到对口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六个月;
(8)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需称职岗位以上;
(9)参加职业道德培训并考试合格。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七年以上;
2、大专毕业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六年以上;
3、本科毕业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四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以上;
5、博士研究生毕业,毕业后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士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4、研究生班结业或获硕士学位或获双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