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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严格按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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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2016-01-13 15:06

在我国对于医疗器械的监管一直是一个热点话题,由于其本质上得不到一个好说的管理会出现令人意想不到的问题,所以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医药专家史立臣表示,该规则是首部针对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的法规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轨道。对于医疗器械领域的不良广告宣传有很大限制,有利于消费者理智选购。

规则明确,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不得含有“型号、规格”“图形、符号等标志”“人名、企业名称、注册商标或者其他类似名称”“最佳、唯一、精确、速效等绝对化、排他性的词语”“说明有效率、治愈率的用语”等9项禁止性要求。

在命名方面,记者发现不规范的命名多出现在美容类仪器中。比如某品牌的“热玛吉射频美容仪”“超声波美肤滋养仪”“微晶紧致嫩肤仪”等等。史立臣表示,出台命名规则,可以解决因命名不准确、不科学而导致的医疗器械名称混乱、误导识别等问题。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专项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停止销售和使用,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关键词: 医疗器械 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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