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2年的资料收集、素材整理、实地调研、分类编写、专家论证等,首部《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编制完成。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该《指南》。
据了解,该《指南》用于指导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的中医药工作,包括9个方面的内容。《指南》要求,各综合医院应有熟悉中医药政策和知识的院长或副院长分管中医药工作,医院应保证对中医药科室建设的投入,改善中医药科室的工作条件,保证中医药科室与其他科室同步发展;应制定鼓励和支持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开展业务合作的措施,为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其他临床科室提供制度保障;制定鼓励各临床科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措施和办法,积极支持临床科室开展中医药服务;建立中医药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将中医药服务提供情况纳入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指南》提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为带有全科性质的临床科室,能够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设立的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所有综合医院都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门诊不少于2个。
近几年,全国多家大型综合医院相继撤销了中药房,中医师即使开了中药汤剂,患者也只能到药店配药。此次印发的《指南》在中药房建设方面特别规定,综合医院中药房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能够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