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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2015年国家层面出台20余个深化医改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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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16-01-15 15:37

国家卫计委今日上午就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进展和2016年工作要点举行发布会。卫计委新闻发言人熊煌介绍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进展情况时表示,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20多个深化医改政策文件,顶层设计更加完善,实施路径更加清晰。省级层面,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4省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重要进展。年初确定的“两个全面推开,两个全面实施”,也就是在全国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试点城市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新一轮药品招标采购,这一重点目标顺利实现。

熊煌表示,深化医改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各地紧紧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这三个关键环节,落实政府责任,强化公益性,统筹推进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和上下贯通的运行新机制正在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100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幅明显回落,全国医药费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二是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覆盖城乡参保居民超过10亿人,报销比例不低于50%。疾病应急救助14万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

三是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迈出了新步伐。全面实施新一轮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保障紧缺、低价药品供应,加强儿童和老年用药保障,顺利完成首批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工作。

四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试点推进分级诊疗。24个省份出台了分级诊疗文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全部启动分级诊疗工作,开展基层首诊责任制试点的县(市、区)超过50%。

五是基层综合改革持续巩固深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遴选出首批1300所“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26个省份出台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覆盖17个省34个县,在完善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考核、服务模式转变等方面积累了经验。继续实施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

六是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实施信息惠民行动计划,29个省份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试点。14个省126个地市建立了省级、地市级卫生信息平台,不同程度实现了区域内互联互通。

七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得到加强。深化医教协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累计招收12万名,强化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多途径培养全科医生17.3万人,1000多名特岗试点全科医生全部到岗工作。恢复举办儿科专业,增加精神医学专业招生,采取激励措施,近3600人通过儿科医师资格考试。卫生科技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新药创制”和“传染病防治”两个重大专项取得一批新成果,并进入全国科技改革试点。

八是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引导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民营医院占医院总数的比重超过51%,格局发生了变化。门诊量已占到全国门诊总量的22%,多元办医格局初步形成。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以多种形式满足群众健康养老需求。


关键词: 医改政策 国家政策文件

医友评论 2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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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郭玉红 2016-01-17 16:37

等待好的政策。

舒曼 2016-01-15 15:52

静观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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