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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GINA指南5岁及以下哮喘儿童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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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脉通 2016-01-25 16:13

近日,祖国大江河山全部笼罩于皑皑白雪中,寒冷的气息中,呼吸道症状困扰许多人群,儿童因其自身因素,尤其易产生呼吸道症状,而其中哮喘较常见。儿童哮喘如何用药?且看GINA 2015指南如是说。

哪些儿童需要规律的控制药物治疗?

任何严重程度的间歇或偶发喘息可能是病毒诱导的偶发喘息,季节性哮喘或过敏原诱导的哮喘,或不能够认识且不能控制的哮喘。上述所有喘息的初始治疗按需每日或数日每4~6小时应用一次短效β2受体激动剂,直到症状完全消失。严重喘息的进一步治疗在下面内容描述(见5岁及以下儿童哮喘严重发作)。然而,不确定性增加其他药物在这些儿童,特别发作的性质还不清楚时。一般来说,下列原则适用。

如果症状类型提示为哮喘和呼吸道症状不能被控制,和/或喘息的频率较频繁(例如1个季节发作3次及以上),规律的控制药物应当使用和评价反映性,规律的控制药物可以应用于儿童发作次数较小的儿童,但更多的是应用于病毒诱导的严重哮喘的发作。

如果哮喘的诊断存在疑问,短效的β2受体激动剂需要重复的应用,例如,应当考虑使用大于每6~8规律的控制药物来证实是否是哮喘引起的症状。

考虑应用控制药物之前

尽管应用足量的3个月控制药物治疗,如果症状控制差和/或发作持续,在开始应用治疗之前检查以下情况是应当考虑的。

确认是由于哮喘症状,而不是一个伴随或可变的症状(图表6-3,89页)。当诊断怀疑时,求助专家再次评估

* 检查和正确的应用吸入装置。

* 确认好并坚持规定的剂量。

* 询问过敏原或烟草暴露等危险因素

第一步:按需吸入短效β2受体激动剂

优选:按需吸入短效β2受体激动剂 

所有的儿童患有喘息发作应当给予吸入短效β2受体激动剂缓解症状,尽管不是全部有效。

其他选择 

与吸入短效β2受体激动剂相比,口服支气管扩张剂治疗不被推荐,因为其作用时间较短且出现副作用的几率较高。

儿童间歇性由病毒诱导的喘息,发作间隔时期没有症状,单纯吸入短效的β2受体激动剂药物是不够的,应当考虑间断使用糖皮质激素(严重及发作哮喘的管理,98页),但由于副作用的风险,仅用于如果医生相信使用激素治疗是合适的。

第二步:初始控制药物联合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 

优选:每日规律的低剂量糖皮质联合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 

5岁及以下儿童推荐每日低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作为最初治疗的优选方案。初步治疗至少3个月来判断治疗的有效性是否获得哮喘得到良好控制。

其他治疗

年龄较小儿童持续性哮喘,与安慰剂相比,规律使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和口服糖皮质激素适度减少哮喘症状。反复病毒引起的喘息,与安慰剂组相比,规律使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改善哮喘症状,但不能减少住院的频率,强的松的用量,或症状缓解的天数。学龄前儿童出现的病毒引起的喘息及间歇出现的哮喘症状,按需或间歇使用糖皮质激素首先考虑而不是开始规律使用糖皮质激素。

第三步:附加控制药物,联合按需短效β2受体激动剂 

如果3个月最初低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不能控制症状,或者恶化持续存在,检查以下情况之后再进一步治疗。

* 证实这些症状是由于哮喘引起而不是伴随症状或其他情况引起;

* 检查是否正确使用吸入装置;

*证实是否按处方药有良好的依从性;

* 询问过敏原或烟草暴露等危险因素

优选:中度剂量的使用糖皮质激素(双倍低剂量每日用量) 

双倍的初始低剂量ICS可能是最好的选择。评估3个月反应性。

其他选择 

可考虑增加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联合低剂量糖皮质激素,数据来源于较大年龄儿童。

第四步:持续的控制药物治疗和参考专家的评估 

优选:参考专家建议和进一步的调查。 

如果加倍的初始剂量ICS未能实现和保持良好的哮喘控制,仔细评估吸入器技术和药物治疗依从性,因为这些在这个年龄段是常见的问题。此外,评估和解决控制哮喘相关的环境因素,并考虑哮喘诊断。如果症状控制不佳和/或突发持续状态,或者副作用的治疗观察或怀疑哮喘的诊断,孩子应该让专家评估。

其他选择:

这个年龄阶段最好的治疗还没有建立。如果哮喘的诊断被证实,选择考虑遵从专家的建议:

* 进一步增加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可能结合更频繁的剂量)几个星期,直到孩子的哮喘症状的改善。

* 增加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茶碱,或低剂量口服糖皮质激素(仅几个星期)直到哮喘的控制得到改善。

* 间歇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添加到常规吸入糖皮质激素,如果恶化是主要的问题。

每一次就诊时,是否需要额外的控制药物治疗都应重新评估,尽可能短的维持时间,同时应考虑到潜在的风险和好处。治疗目标及其可行性应该重新考虑,这应与孩子的家长/看护人员沟通;,也许有必要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哮喘持续症状来避免过度和有害的药物剂量。这个年龄段,没有足够的数据关于吸入糖皮质激素联合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疗效和安全性以及推荐使用。

评估反应性和调整剂量

每次评价应包括哮喘控制和风险因子和副作用。应当每年检测儿童的体重或者更短时间。由于哮喘样症状出现在大多数5岁及以下儿童,因此持续应用控制药物需要反复的规律的评估(例如3~6个月),如果治疗停止,接下来3~6周需再次评估,如果症状再次出现,此时,治疗可能需要继续应用。

在这个年龄段,患儿哮喘的症状加重或恶化有明显季节性变化时,长期每日应用控制药物治疗是不需要的(季节结束后4周)。

关键词: 儿童 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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