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产妇在北医三院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的消息引发关注。亡故产妇杨女士所在单位中科院发函称,希望医院对死者的离世原因做出公正、透明、翔实的调查。医院则表示,初步判断猝死原因为主动脉夹层破裂,而杨女士去世后其家属数十人滞留产科病房,大声喧哗、打砸物品、追打医务人员。中国医师协会发布声明力挺院方,质疑中科院理化所发声明的程序合理性,并表示相信法律会给纠纷双方一个交代。
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生老病死自然常态,医疗纠纷每天都会上演,其中不乏比杨女士更惨的案例。但北医三院、中科院、医师协会,三个举足轻重的权威机构,为了一起医疗纠纷公开呛声,实属少见。
有观点认为,多家机构介入医疗纠纷案件背后反映医患纠纷解决法治信仰缺失。也有网友提出,病患家属找单位“出头”原因在于通常发生医患纠纷时病患作为个人面对医院这一集体,话语权相对较弱,长期以来医患纠纷缺乏途径,家属作为个体力量薄弱。
曾听一位老医生说,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信息相对闭塞,出现医疗纠纷,大多数患者都处于弱势,天平一方是倾向于医院的。现在,人们经济水平提高,信息来源便利,衍生出职业“医闹”,有的医院为息事宁人,宁可相信拿钱消灾。结果给患者造成“医院就是吃闹这一套”的印象。
要走正规申诉渠道?在不少人看来,正常程序总有偏袒院方之嫌,难以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前患者受了太多的累太多的苦,虽然这件事家属做法过激,但比起那些平时因为医院过错打了10年8年官司没结果的人,医院也应该感受一下什么叫苦。多少患者为一个赔偿跑了几年、几十年,甚至倾家荡产,那才叫苦。
遇到医闹,医院拿钱消灾的行为传达了一个错误信息。“死了人怎么闹都有理”不是解决问题应有的原则。要想彻底解决医闹问题,今后要在公正、及时处理医患纠纷上下功夫,让处理医疗纠纷的医疗行政部门在患者及家属心中创建起公信力。如果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必须负责,但要用合法的手段,绝对不能围攻医院和医生,否则就是侵权。如果不是医院的责任,如此胡闹,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就是违法,就要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政府管不了,就是失职,就是对医院的不公。医生如果畏首畏尾,整天提心吊胆地工作,医疗质量能不受影响?将来吃亏的还是病人。
从去年11月1日起,“医闹”入刑正式实施,最高可判有期徒刑7年。对于那些职业“医闹”而言,有法可依是打击他们最好的办法。不过抛开职业“医闹”而言,医患纠纷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有法可依只是限制医闹行为的强制手段,想要彻底解决医患纠纷,从根本上着手“上药”更加重要。从医疗体制角度来讲,我国资源配置仍旧不平衡,许多患者为了康复不惜千里迢迢到外地看病,这也造成一些特定医院医生超负荷工作,精神状态时刻紧张,而患者家属也从心底增加了对该医院的心理期待,一旦事与愿违,则可能无法沟通,矛盾也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