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儿科学会(AAP)联合美国妇产科学会(ACOG)发表了一项有关水中分娩的报告。AAP和ACOG在报告中指出,在第一产程中使用分娩池可能对产妇有帮助,例如减轻疼痛和缩短产程;但是,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第二产程的水中分娩对母婴有益处,相反却会引发严重甚至致命的风险。
水中分娩是指在产妇分娩发动以后,在特制的分娩池或浴盆中进行水中分娩,可以减轻产妇在整个分娩过程中的疼痛。早在1805年,法国最早开始使用水中分娩技术。20世纪60年代,苏联专家开始水中分娩的临床试验。到80年代后期,美国首家水中分娩中心成立。进入21世纪,作为有别于传统分娩的新兴分娩方式,水中分娩已在世界范围得到进一步应用和推广。
大多数产科专家认为,与传统分娩相比,水中分娩具有以下作用:在温水作用下,体内儿茶酚胺释放减少,缩宫素分泌增加,改善子宫灌注,促进节律性宫缩,有利于宫颈扩张,缩短产程。水的浮力、静水压以及特定的水温,使产妇在水中有失重的感觉,有助于产妇镇静放松、消除紧张和疲劳,而且盆底肌肉放松,胎头以最小径线通过产道,使分娩更为自然。温水也会使皮肤局部血管扩张,局部组织的体温、代谢、神经传导速度以及肌肉松弛度增加,进一步促进宫颈扩张。同时产妇的阴道弹性会增强,并逐渐膨隆变薄,降低产道阻力,进一步缩短产程,并减轻产道裂伤。
水中分娩对产妇要求高
水中分娩虽然好处多多,但是对产妇要求较高,有其适应证与禁忌证。
什么人可以进行水中分娩?首先要产妇愿意接受水中分娩,单胎,胎龄>37周;无应激试验(NST)为反应型;母亲和孩子的生命体征可以间歇性监测;如果胎膜破裂,羊水必须清亮且破水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产妇无禁忌证,头位、骨盆测量无异常,无明显头盆不称,无妊娠并发症,排除胎儿窘迫;估计胎儿体重在2500克~3500克。
水中分娩有以下禁忌证: 早产、多胎妊娠、分娩期内阴道出血多、分娩过程中需胎心连续监护者、羊水过少、羊水Ⅱ度污染、胎儿生长受限、有肩难产史或肩难产风险者、肥胖( BMI > 24) 、胎儿 > 3500克、胎儿腹径与双顶径差值≥2. 6厘米及耻骨弓低等。
水中分娩和水中待产不同
2003 年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开展我国首例水中分娩,目前已有4000余名新生儿在水中成功诞生。水中分娩作为中国一种新兴的产科分娩方式,深受广大妇女的欢迎。
但是,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则认为,水中待产可以,水中分娩不行。美国儿科学会(AAP)和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联合发布的专家共识称,许多产房安装了分娩浴缸供产妇在热水池里放松身心、缓解产痛,确实很有吸引力,但是必须认识到,水中待产和水中分娩不是一回事。目前,第二产程水中分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母婴能从水中分娩获益。相反,水中分娩出生的新生儿时有发生罕见但严重危及其安全的病案报道。水中分娩对新生儿造成的潜在威胁有母婴感染、新生儿体温调节障碍、脐带撕脱/断裂引起的严重出血,甚至休克、新生儿吸入分娩池水(呛水和溺水)后发生吸入性呼吸窘迫,以及可能的窒息和癫痫发作。ACOG和AAP指出,第二产程水中分娩应被视为一项实验性助产方法,不能用于常规临床实践,只能限于有严格设计、有规范知情同意的临床试验范畴。(孔晓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