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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名单出炉,解秘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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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th 整理 来源:医学论坛网 2016-09-30 17:00

 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市朝阳区等40个市(区)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各方资源,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要在各省级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协作、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加强管理,确保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要积极探索地方医养结合的不同模式,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督导调研。

        附 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名单

        1.北京市:朝阳区

        2.天津市:南开区、津南区、北辰区

        3.河北省:邢台市、保定市

        4.山西省:吕梁市

        5.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6.辽宁省:辽阳市

        7.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梅河口市

        8.黑龙江省:伊春市

        9.上海市:松江区

        10.江苏省:南京市

        11.浙江省:温州市

        12.安徽省:合肥市

        13.福建省:漳州市

        14.江西省:抚州市

        15.山东省:威海市

        16.河南省:濮阳市

        17.湖南省:岳阳市

        18.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

        19.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20.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

        21.重庆市:沙坪坝区

        22.四川省:德阳市、广元市

        23.贵州省:遵义市

        24.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

        25.陕西省:西安市

        26.甘肃省:陇南市

        27.青海省:海南州

        28.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什么是“医养结合”?它对于当今社会又有着什么意义呢?

        解密“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医,包括医疗诊治、健康咨询、健康检查、临终关怀等服务;养,包括生活照护、精神心理、文化活动等服务。医养结合的特点可归纳为八个字:“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就是把医院和养老院合二为一,让老年朋友在养老的同时,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0.5%,已经超过国际老龄化标准。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2.48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7.2%。同时,失能老人数量持续增加,目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总数已达4023万。而且,由于我国出生率的持续下降以及民众预期寿命的持续上升,我国的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速,老龄化进程的加速也催生了对养老产业的巨大需求。

        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成发展重点

        民政部网站7月6日公布了《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

        在养老服务领域,《规划》要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要求配套建设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大力支持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

        对医养结合发展,《规划》提出,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提高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4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30%。

        山东省青岛市是国内最先试点“医养结合”、融合程度最深的城市,青岛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本市户籍60岁以上 “三无”、低保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同时,鼓励二、三级公立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护理院或开设老年专护病房,提供医养结合型医护服务。此外,青岛市首批建立起护理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全部纳入支付范围,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约803万人参保,资金全部来源于医保基金。

        未来的“医养结合”可能会有四种存在形式

        国家卫计委家庭发展司家庭发展指导处处长蔡菲在2015年清华养老产业高端论坛上指出,医养结合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长久之计。未来的“医养结合”可能会有四种存在形式:

        1.鼓励原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现有的医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只要有条件就可以开办养老服务。结合当前公立医院改革,原来的医疗机构可以转变成康复医院或护理医院,为周围社区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养老医疗服务。

        2.原有的养老机构可增设医疗服务资质。我国目前大多数的养老机构没有医疗资质,2014年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的基本标准。只要有一个医生、一名护士就可以申请医务室,门槛大大降低。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还鼓励它开设老年病医院、专科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等专业医疗机构。

        3.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这种情况目前比较普遍,很多社区,养老院就建在社区服务中心附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定期上门巡诊,遇到紧急情况社区服务中心也能及时处理,及时转诊。现在真正实现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有很多地方甚至排了几百人,这种模式也是国家特别鼓励的。

        4.医养结合进社区、进家庭。这主要依靠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推行家庭医生模式,为社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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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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