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还没有结束,全国范围内就已经发生了多起医闹事件,多名医务工作者被打伤甚至被杀害,医闹的频繁程度甚至超过了欧洲遭受的恐怖袭击。6月底7月初,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9部门刚刚下发《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为什么医闹事件没有偃旗息鼓反而愈演愈烈了呢?也许各地正在研究9部门之间具体的联合行动方案,作为一线医生,我想说说我的一点看法。
患者死亡往往是出现医疗纠纷甚至医闹事件的最大诱因,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很多挟尸要价的事件,医生因为患者死亡被家属打骂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医患双方对于死亡原因的认知不同,而家属很多时候又会追问亲人究竟是如何死亡的,事实上,患者的死亡原因是不一定能够在死亡当时直接判断的,医生处在紧张的抢救氛围中,如果还被一群怒目相向的家属围着,在抢救现场的回答往往会用一些模糊性的词汇,比如可能、大概,或者说等待死亡讨论后明确死亡原因,这就加剧了患方对医生的不信任感,更容易出现医闹问题。在多起医疗纠纷中,核心的问题就是患者究竟是如何死亡的。
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德国的经验可能值得我们借鉴,我曾经在德国的导管室碰到一起患者死亡事件,手术是全麻下为一位80多岁的患有心力衰竭的老先生做二尖瓣Mitraclip,术中老先生的心率血压突然下降,虽经全力抢救,仍旧未能挽回生命。德国医院的医生立即通知了家属,并且按照他们的程序,同时通知了刑警,要求他们马上赶到医院,按照常规如果患者家属不拒绝,刑警将让死者接受尸检明确死因,但这个老先生的家属平静的接受了患者的死亡,拒绝尸检,也没有进一步追问死亡原因。事实上没有尸检结果,这个病例我们后期讨论也没有明确最终死亡的直接原因。
也就是说,在德国,医院发生患者死亡事件时,刑警到场以及尸检是常规程序。我认为这个程序国内是可以借鉴的,尤其是在当下社会对医生普遍不够信任的前提下。首先,尸检是明确死因最直接最客观的方法,医患双方都需要这个证据,从医生角度讲,我们希望了解患者死亡的真正原因,尸检对医学进步的作用是明确的,从患者角度讲,即使死亡也应当死个明白,如果认为医疗行为造成了死亡,尸检能够提供证据,有利于下一步主张赔偿。当然患方有权利拒绝尸检,但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因为拒绝尸检相当于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妨碍了医方取得证据。至于尸检费用问题,保监会也是出台9部门意见的单位之一,应当考虑由医疗保险支付,我想现实中,即使由医院支付,如果能够避免医疗纠纷,大多数医院应该也是愿意的。其次,警察第一时间的出现能够控制死亡现场的气氛,防范患方可能出现的过激行为,毕竟如果说公信力,公安部门可能还是远远好于卫生部门。
如果目前条件下,患者死亡后公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以及常规尸检还不能成为程序,我觉得各位同事可以事先判断一下哪些病人是医患纠纷高危病人,尤其是平时就有过激言行的患者家属,一旦出现死亡,家属情绪激动,应立即报警,至少留下备案。而且每一位死亡患者,应该常规向家属询问是否放弃申请尸检。
医患之间的信任永远是化解矛盾的第一利器,但是在没有信任的暗黑时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制度的完善,也能从一定程度上辨明是非曲直,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