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执业资格取消了!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公共营养师执业资格被取消了!李克强总理曾明确表示,“要让创业者、就业者和众多转岗人员今后心里踏实,不再为一纸‘证书’所困扰,切实让利于民。”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发布(部分临床路径名单附后),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改善医疗服务,规范医疗行为,增强诊疗行为的计划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精细化、专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通知》。
二、制定过程
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制定了一批临床路径,并根据有关学协会、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意见,进行了论证完善。在此基础上,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上发布。
三、有关要求
《通知》所发布的临床路径,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执行。《通知》要求各地重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一是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二是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三是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四是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部分临床路径名单(详情可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查询)
1_苯丙酮尿症临床路径.doc
2_肠闭锁临床路径.doc
3_胆道闭锁临床路径.doc
4_食管闭锁临床路径.doc
5_先天性胆管扩张症临床路径.doc
6_肾母细胞瘤(Ⅰ-Ⅱ期)临床路径.doc
7_腹膜后神经母细胞瘤(Ⅰ-Ⅱ期)临床路径.doc
8_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docx
9_大动脉炎临床路径.doc
10_年龄相关性白内障临床路径.docx
11_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临床路径.doc
12_单纯性孔源性视网膜脱离临床路径.docx
13_角膜白斑穿透性角膜移植术临床路径.doc
14_社区获得性肺炎临床路径.docx
15_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docx
16_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临床路径.doc
17_重度子宫内膜异位症临床路径.doc
18_女性重度盆腔器官脱垂临床路径.doc
19_皮肤恶性黑素瘤临床路径.doc
20_神经源性膀胱临床路径.doc
21_后尿道瓣膜临床路径.doc
22_肾盂输尿管连接部梗阻性肾积水临床路径.doc
23_新月体肾炎临床路径.doc
24_肢体骨肉瘤临床路径.doc
25_Graves病(格雷夫斯病)临床路径.docx
26_脑梗死临床路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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