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去过医院看过病的患者,恐怕都有过“天书病历”、“天书处方”的遭遇经历。这也是医生被集体吐槽的一大尴尬所在。“天书病历”、“天书处方”的危害不言而喻,不仅直接剥夺了患者的知情权,影响医患互信,可能引起医患冲突,而且有可能连医院药房、药店工作人员都看不懂,抓药时靠猜测,造成抓错药情况,危害患者的健康安全。
随着医疗改革的进行,今后这些乱象将得到遏制。2月3日,江西省卫计委已印发《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方案(试行)》,禁止中药饮片处方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规范医师中药饮片处方行为。此外,为了杜绝医生开出大处方,《方案》还做出特殊说明: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等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但未注明理由的均要禁止。这给很多老年人吃了定心丸。
标准中药饮片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2.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3.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
4.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5.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不规范处方界定:
实际上从法律层面说,医生出具“天书病历”、“天书处方”属于一种违规作业行为。虽然被明文禁止,但医生出具“天书病历”、“天书处方”现象却始终存在。究其原因无外乎两点,从直接原因上说,每天看病的患者太多,医生太忙,逼得医生为了节省时间而习惯写潦草字,这也是医生常说的理由。从根本原因讲上,恐怕还是经济利益在作祟。“天书病历”、“天书处方”让人看不懂,逼得患者抓药只能选择医院药房,而不能去价格可能要便宜一点的药店抓药,为过度医疗提供便利,也为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推卸责任提供便利,这是一直以来破译“天书病历”、“天书处方”的难点所在。
此次法律文件的出台,相信能从最大限度上遏制医生的“天书处方”,建立医患和谐,从医生处方的规范化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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