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试点公立医院薪酬总额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进行自主分配,适度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意见》同时鼓励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探索实行年薪制。
《意见》提出,要结合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长期激励。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有条件的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
此次改革将先行试点,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
关于经费来源,《意见》规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经费,通过原渠道解决。完善公立医院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
前不久,成都医生炫富引爆舆论。这位医生不仅晒出一件刚买的万元羽绒服,还自称在成都、东莞等地拥有三套住房,并“正在考察第四套房”。这样的事情似乎和医务人员工作累、薪酬低的抱怨相互矛盾,但实际上这恰恰反映出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一方面,那些有职称、有资历、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医生”在医院的薪酬收入并不算低,再加上名声在外使得他们有了更多讲课、走穴之类的兼职机会,所以总体收入足以令大多数人艳羡。但另一方面,一些年轻医生、社区医院的基层医生却收入偏低,这使得他们要么苦撑着“熬资历”,要么辞职去做医药代表之类赚钱快的工作……
这种情况的存在对患者而言显然不是一件好事。有时候,一些收入不高的医生为了多赚点回扣,可能会让患者多做些检查,或者多买点价格高昂的药物;有时候,靠着兼职赚取高收入的医生可能会忽略了本职工作。
至于收入不均衡,有些岗位、有些年轻人薪酬太低,则导致了某些科室严重缺人,或者导致了整个医疗队伍的“续航能力”不足。例如此前就有报道说,儿科医生更加辛苦,收入却只有内、外大科室的60%到70%,结果儿科医生流失严重,缺口巨大。
这些问题都说明,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而且这样的改革并不仅仅是“涨钱”那么简单,而是需要理顺关系,让医务人员的收入更加公平、更加合理。
《意见》规定,在确定薪酬总量之后,公立医院可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
医院制定绩效分配办法要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避免大锅饭。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公立医院要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办法,以公益性为导向,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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